隋唐以来--秦制第二帝国的制度强化

IMG_20211114_220043.jpg

秦制取代之前的封建诸侯制。就是用官僚取代了有更多自主权的诸侯。但是在隋唐以前,官僚的选拔机制是察举制。选拔权力仍然在官僚集团手中。长期发展下去就会形成门阀和世家大族。这些大家族往往垄断了大多数的官职。有向诸侯发展的趋势。最典型的就是东汉三国时期的袁绍。袁绍出身四世三公。是当时最大的门阀家族。这一背景也是他能够在东汉末年乱局的早期能够崛起为最大军阀的主要原因。

汉末三国和五胡乱华,南北朝。这一段大混乱大分裂的时期。标志着经过汉朝改进的秦制体制,磕磕绊绊的延续了400多年后,仍然不可避免的崩溃了。在隋唐重新完成统一再次建立秦制体制时。像汉朝继承秦朝一样。隋唐也必须吸收前代的教训,做出改良。其中针对官僚集团的改革就是实行了科举制。和历史爱好者认知的不同。尽管实行了官员选拔的科举制这一重大改革。但从隋唐开始,历朝历代。科举选拔的官员在官员总数中都只占很小的比例。绝大部分官员仍然是官僚集团内部通过恩荫制推取出来的,也就是官二代,官三代。这就说明科举制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选拔官员。它的真正目的,第一是要给知识分子一个幻觉,让他以为统治阶级的大门一直向他们敞开。但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一个幻觉。很多读书人为了追求这个幻象,耗费了一生的经历,最终一事无成。但这样对统治者来说却是好事,减弱了民间的不稳定因素。第二个目的就是由皇帝来控制官员的选拔路径。实行科举制后,绝大部分官员仍然是由官僚集团内部推举产生的。但是如果官僚有形成汉朝那样的世家门阀的趋势。皇帝就可以通过科举提拔没有背景的知识分子来抑制这种倾向。而且相比血缘为纽带的世家大族,科举朋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弱,更难对皇权形成威胁。

秦制帝国功能就是汲取资源。对制度的改进在汲取能力这方面是必须加强的。这方面打下基础的是汉武帝。汉武帝开创了通过通货膨胀进行敛财的先河。他用皇家库房中库存的大量锡和其他的贱金属。铸造所谓“白金三品”。然后赋予他们远超本身价值的面值用于购买市面上的真实商品,满足皇家和政府的开销。这一招上一篇文章中讲到刘备在益州也是使用过,就是“直百五铢钱”。刘备说他是自己的汉朝正统,还是有点道理的,连敛财手段都是一模一样。汉武帝第二条敛财手段就是打击民间商业。将能赚钱的产业都收归国有。这一招最早是从盐铁专营开始的。后来又颁布所谓均输法。将国家专营扩展到更多的商品。第三条就是征收财产税。为了避免民间出现谎报瞒报财产的情况,还设立了告密制度。也就是所谓的“算缗告缗”。如果百姓发现邻居有隐瞒财产逃避财产税的情况,向官府举报,可以获得被举报人财产的分成。汉武帝的这些做法可以说是极有开创性。很多措施在后来的所谓王安石变法中也被照葫芦画瓢。甚至我们对照现实也能发现很多汉武帝的这些措施留下的痕迹。

秦制帝国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呈现出尺蠖效应的税制改革。随着统治集团的膨胀。官府为了增加收入,会巧立名目出台各种苛捐杂税。时间一长,不断增加民间负担的同时,复杂的征收工作还增加了损耗,使得国库所得减少。这时朝廷就会推出改革,将这些杂七杂八的税种统统合为一项。简化征收流程。但是官僚集团的膨胀趋势没有得到遏制,政府的开支越来越大。改革之后维持不了多久,各种苛捐杂税又会冒出来。而之前的税种只是合并,民众负担并没有减轻。这时候又冒出新的税种。等于每改革一次,民众的负担就增加一次。整个情形就像昆虫尺蠖的行走方式。看似一会收缩,一会拉伸。但行动方向一直在朝前并没有后退。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唐朝的两税法改革。还有明朝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

在秦制帝国时代。发生了很多次的变法。这些变法都是在财政收入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这些变法的主要目的。都是如何加强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比如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基本上就是在照搬汉武帝的“成功经验”。但这些变法中也有一次例外。就是由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他把改革的刀口对向了官僚集团。通过限制官僚集团,通过恩荫制快速扩张。并且加强对官僚的考核。破除只要熬年头就能提拔的僵化体制。,这次改革第一次通过限制政府开支。通过节流来解决财政问题。而不像其他的变法那样只重开源。推行这样的改革,必须得到皇权的权力支持。很可惜,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就告失败。官僚集团的抵制当然是重要原因。宋仁宗不再支持才是根本原因。宋仁宗之所以不再支持范仲淹的改革。是因为他察觉到这些支持改革的官员有结党的嫌疑。从这个事例也可以看出。皇权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0
0
0.000
0 comments